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鄂安监发〔2014〕8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现就2019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1.根据国家及省最新文件要求,适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流程(试行)》(鄂安协〔2016〕2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及《评审报告编制导则》等相关条文进行修改或补充意见。(一季度)
2.提高标准化评审人员业务素质,明确评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培训学习应达到的要求,结合行业要求,制定培训大纲。(一季度)
3.进一步优化“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建设,使系统更具操作性、实用性。(二季度)
4.组织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培训班,按学习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时间和地点。(二季度)
5.征集安全生产标准化经验成果,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三季度)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申报受理、报告审核及现场核查,及时受理企业标准化评审申请,对符合基本要求的评审报告按时限组织专家审核,每季度组织一次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全年)
7.配合省厅做好对标准化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全年)
8.每月向省厅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请、报告审核、现场核查、公告有效期内的企业动态等情况,接受业务部门指导和监督。(每月)
9.组织年中和年末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工作会,及时总结和通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评审机构工作情况。(二季度、四季度)
10.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情况的分析、汇总、统计、档案管理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全年)
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