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3号)、《湖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考评运行工作制度(试行)》(鄂安监发[2013]40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评审,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审核认定,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为湖北省造修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