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9号)等文件规定,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再具备企业标准化等级条件。经研究,我厅决定撤销以上3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等级。
特此公告。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