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标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技术支撑作用,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办法。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市两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和《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鄂应急发〔2021〕1号),现就2025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安全生产标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灾难防治和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预警相关标准,化工园区安全、化工过程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安全生产数字化规范,其他安全生产有关标准。
(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现场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规范,森林消防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和森林消防器械配备要求,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品种和质量要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技术指南,其他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标准。
(三)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应急资源调查规范、应急指挥技术规范,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规范等。
(四)其他应急管理标准。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规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要求,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一是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的;二是同一标准化对象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是涉及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项目;四是涉及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及经营主体评估评价等方面的项目;五是仅用于约束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的;六是与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协调的;七是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八是《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动态调整过程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全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突出公益属性、技术属性和地方属性,做好项目预研和查新工作,充分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国内外技术发展方向和水平等,统筹考虑项目的编研人员、经费保障及标准实施宣贯等。地方标准不得违反或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上位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归口单位,负责组织本专业领域内地方标准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申报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管辖的,申报单位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
(四)一项标准起草单位不应少于2个,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专家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标准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名称、起草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起草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一个独立问题尽可能用一项标准解决,复杂的系统性问题可提出系列标准。减少标准项目的重复申报,技术评审专家组认为没有必要或者短期内不可行的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受理重复申报。
(六)省地方标准属于公共、公益类标准,发布后免费公开并向全省推广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内容涉及专利使用的,牵头起草单位应当与专利持有人沟通并取得同意,地方标准一经发布视为专利持有人放弃因地方标准实施产生的知识产权主张。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湖北省应急管理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
2.《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地方标准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至少编写到二级条目,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
4.标准查新报告(请联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免费查询获取,联系人:莫颜君 027-88224152)。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请将一式两份纸质材料交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材料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箱。申报材料信息填写须真实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缺项、填写或盖章不完整,标准草案核心技术要素不明确的一律退回,因材料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四、立项审查及计划下达
(一)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对申报项目集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15日。申报材料提交后,请牵头起草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经评审通过的,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立项。
(二)通过立项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标准项目,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起草单位要密切关注标准项目计划,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东,027-87366811;陈颖,027-63962223。
电子邮箱:122719043@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2311办公室。
附件:
1.湖北省应急管理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