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1年,各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及时整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争创“零事故”和“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活动,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做了大量工作。为表彰先进,决定对2011年度“零事故”单位予以表彰,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仅限于武汉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无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集团(控股)公司(副会长单位)可推荐一个符合评选条件的下属企业参加。
3.政府部门、区安监局、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2011年度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未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积极开展争创“零事故”单位和“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企业无事故”活动;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加强“双基”工作中具有榜样作用;
5.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三.评选办法
按照“协会组织、企业参加、行政认可”的原则,评选以市安监局当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为依据。为审核申报“零事故”单位的真实性,协会将与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抽查考评部分
申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市安监局对“零事故”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填报“零事故”单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下属企业须加盖副会长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上述材料应于2月25日前报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表格可以在市安监局网站(www.whsafety.gov.cn/安全协会)下载。
联系人:赖晖 涂曼
联系电话:82924039
电子信箱:whaq02@163.com
以上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