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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3〕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推动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为基层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提供“菜单式服务”和参考借鉴。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编制参考,研究起草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模板或者范本,进一步为基层单位提供服务指导。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联系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王耀、桑鹏杰,010-83933668、83933615)。

 

附件:1.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

          2.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7日












发布时间:2023-08-30        访问量:26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