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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安办〔2021〕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8日

 


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各级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安全文化、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每两个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媒体曝光情况向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省安委办结合信访举报、执法检查等,每月在省主流媒体至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省安委办将同步组织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省安委办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安全科普为重点,在荆楚网、长江云等媒体平台组织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集中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以“安全发展,科普在行动”为主题,在全省开展2021年应急管理科普讲解大赛活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传播工作。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宣传微视频、微动漫等公益广告,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精准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按照《湖北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荆楚网湖北应急信息网”“湖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媒体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地铁营运等部门和单位的固定宣传阵地、各类电子媒介,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把安全宣传“五进”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活动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2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

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027-87365060(传真同号)。邮箱:hbyjxwxc@163.com,QQ群995182607。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政编码:430064)。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





发布时间:2021-06-02        访问量:1,26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