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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关于设立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电力安全专业委员会(筹备)的通知


鄂安协函20162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是能源开发建设和利用的重要领域,是保障国家能源供给、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支柱行业。电力安全又是保证电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关键。为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自律管理,根据贵公司申请,经省安监局同意,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省安协)二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贵公司牵头筹建省安协电力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安全专委会)。在筹建中,请贵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以贵公司为依托,成立电力安全专委会筹备组。筹备工作由贵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纪律。省安协秘书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刻制筹备组印章,并报省安协备案。

2.要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民政函〔2014〕204号)规定和省安协章程,依法依规依章程做好筹备工作。

3.授权筹备组以省安协名义代为发展会员和收取会费。会费标准按一般会员单位2000元、副主任(理事)单位3000元、主任(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收取。会费票据由省安协提供,其收入进入省安协账户,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列入省安协预算。在筹备期间不得借机或变相乱收费、乱摊派。

4.在筹备期间,要认真研究拟定专委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结合自身特点和能力,制定业务范围,应符合省安协章程规定,并做好建章立制等工作。

5.按照入会自愿的原则,积极邀请发电、电网、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科研机构、电力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大专院校等加入协会,发展的会员单位数要达到30个以上。

6.筹备工作结束后,筹备组应向省安协秘书处提供下列资料:

(1)电力安全专委会工作规则;

(2)电力安全专委会主要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3)电力安全专委会拟任负责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的基本情况;

(4)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召开成立大会的工作方案、已发展的会员单位名册等。

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2016年1月13日












发布时间:2016-01-19        访问量:1,64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