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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关于举办 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班 暨标准化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鄂安协函201504号

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质量,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2014年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班暨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一些机构反映,有些应该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因机构整合及工作等其他原因未能参加,要求省协会能够再举办一次培训班,以满足评审工作的需要。经请示省安监局同意,省安协决定4月下旬加办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从事(或拟从事)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未取得评审员证书的人员;

2.2013年已参加省安协组织的评审员培训,未取得评审员证书的人员;

3.已取得省安协颁发的评审员证书,但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4.未参加省安协201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继续教育的评审机构的负责人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的负责人、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专家。

二、培训内容

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2.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解读;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

4.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解读;

5.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解读;

6.部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方法介绍;

7.总结回顾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三、培训考核及颁证

1.需取证的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

2.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评审员、评审组织单位的负责人经考试合格后,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年度继续教育记录页中具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专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专家聘书》。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6日至28日(26日报到)

培训地点:

宜昌市峡州宾馆

宜昌市夷陵大道78号  电话:0717-8861378

五、培训收费

每名参训人员缴纳培训(资料)、办证费、食宿费共计980元,考核不收费。

六、有关要求

1.各评审单位应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执业资格。

2.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在培训前交省安协,由省安协在“年度继续教育记录页”中具明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内容等;未经继续教育培训的,评审员证书自然失效。

3.经省安协聘用的评审专家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凡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不颁发评审专家聘书。

4.省安协所聘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专家并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请填写《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准备近期2寸登记彩照二张,培训报到时交会务组。

5.请参加评审员取证培训的人员填写《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准备2张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培训报到时交会务组。

6.为保证培训质量,原则上统一安排住宿,特殊情况不住宿的(只安排中餐),缴纳培训(资料)、办证费共计600元。

7.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各单位填写《参加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回执》(见附件3),于2015年4月21日前传省安协。

省安协联系人:陈炳炜

手机:13212798264

电子邮箱:842191748@qq.com

宾馆联系人:谢吉丰

手机:13094182406

附件:

1.《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专家登记表》

2.《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

3.《参加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回执》

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专家登记表》.xls

附件2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 《参加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回执》.xls





发布时间:2015-04-17        访问量:2,4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