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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生产厂区的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为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4.在班前班后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入,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高作业

12.石棉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发布时间:2014-10-09        访问量:1,278次